2025-07-02
一:积极响应国策,盐城出台生育支持新举措
盐城市积极践行国家生育政策,此前已将辅助生殖等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近期,又一项重大福利来袭,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让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实现“零”负担,为广大孕产妇家庭减负。
二:明确补助详情,精准惠及生育群体
补助对象:参加盐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
补助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以及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目录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以上部分除外。
补助标准:目录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经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目录范围外费用仍由个人承担。
补助方式:本地定点机构住院分娩,出院结算时自动免除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异地住院分娩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个人自付部分补助。
三:案例彰显实惠,提升生育保障水平
以赵女士为例,在市妇幼保健院顺产产生费用,目录内原本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切实减轻了孕产妇医疗负担。该政策以财政补助有效降低生育成本,体现政府对生育家庭的关怀,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