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6
一、立足民生需求,部署三年行动背景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通知,此举紧扣《“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聚焦基层医疗服务这一医疗卫生体系基础环节。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常见病诊治、慢性病管理等核心职能,其服务质量直接关乎群众健康权益,开展此次行动旨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规范性与同质化水平,筑牢医疗质量安全防线,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助力实现分级诊疗 “基层首诊” 目标。
二、明确阶段目标,划定实施范围任务
行动实施周期为 2026-2028 年,按阶段逐步扩大覆盖范围,2026 年底覆盖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重点机构,2027 年底延伸至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8 年底覆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全国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实施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城乡分模式逐步延伸至基层站点;核心围绕 9 项工作任务展开,涵盖完善质控管理制度、开展医务人员培训、细化门诊、急救、用药等关键诊疗环节改善内容,并配套 39 条自查整改参考内容。
三、明晰组织分工,分阶段推进落地
行动由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统筹制定实施,各省制定具体方案,省市两级细化基层质控核心制度,市县卫健部门及质控中心落实指导、监管与质控工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牵头医院负总责,基层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整体分三阶段推进,2026 年 3-4 月完成全国动员部署,2026 年 4 月 - 2028 年 10 月开展年度自查整改、提质推进与评估,2028 年 10-12 月系统总结行动成效,评估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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