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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修订规范 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根基

2026-04-04


一、立足发展需求,启动规范修订工作

为适配基层中医药服务新发展,国家中医药局等三部门联合修订印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2003 年出台的原有规范,曾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大幅提升,目前全国基层中医馆达 4.2 万个,近百分百基层医疗机构可提供中医药服务。但随着群众健康需求增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均、发展不充分等问题凸显,原有规范已难以适配新形势。结合 2025 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三部门经调研总结,启动并完成原有两项规范的整合修订。

二、锚定核心方向,明确三大修订思路

本次修订以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坚持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一是推动同质化管理,整合原有两项规范为统一文件,统一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落实新发展要求,依据最新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更新规范表述与内容,增强时效性;三是遵循中医药特点,针对基层中医药技术应用不充分等问题,增设贴合实际的管理要求,提升规范的适用性与指导性。

三、聚焦实操落地,规范呈现四大特点

修订后的《基本规范》共六章二十条,涵盖科室建设、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核心环节,兼具科学性与实操性。其突出特点体现在四方面:做好政策衔接,更新制定依据、人员配备等相关表述,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落实政府责任,明确县级以上部门将中医药服务纳入规划并设定绩效指标;强化中医馆建设,固化十余年建设成效,明确科室设置与服务功能;统筹地区差异,允许欠发达或小规模基层机构适当调整量化指标,避免 “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