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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深化药械妆监管改革,力促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05-26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海南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深化监管改革,激发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活力与竞争力,特别是加大对中药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海南医药产业迈向新台阶。

  鼓励院内中药制剂创新与应用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将鼓励医疗机构对院内中药制剂进行二次开发,深入挖掘南药、黎药等传统名医验方的潜在价值,并促进其转化应用。为简化流程,已备案的汤剂改为颗粒剂、散剂改为丸剂时,将享受备案流程的简化及资料的精简。同时,方案支持重点中药制剂的广泛应用,探索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经验方免报部分备案资料,并将处方使用年限由5年缩短至3年,以加速其临床应用。此外,还支持符合规定的院内制剂在省内医联体间调剂使用,进一步拓宽其应用范围。为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制剂研发,方案还将对研发立项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力争到2027年底推动15个以上院内制剂完成注册或备案工作。

  丰富地方中药标准,优化炮制规范

  为提升中药质量标准,《实施方案》提出将持续优化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材地方标准,并优化省级中药标准的发布程序。通过不断丰富和完善地方中药标准体系,确保中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推进中药材GAP实施,构建现代化产业链

  方案强调将大力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实施,特别是重点推广胆木、裸花紫珠等药材的GAP种植规范。对于符合条件的种植基地,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以激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同时,方案还将推动南药、黎药的种业创新、规范化种植、标准化建设以及规模化发展,助力构建现代化、高效率的南药、黎药产业链体系,为海南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