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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多维度保障女职工权益

2025-07-09


  一:政策实施与意义,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自7月1日起,河北省在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且无需提供准生证等附加材料。这一举措意义重大,一方面减少了“单位中转”环节,提高发放透明度,提升参保职工满意度,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立;另一方面,避免了单位截留或挪用风险,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足额拿到应得保障,增强其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时为女职工产假期间提供生活保障和经济支持,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二:费用来源与申领条件,明确生育津贴相关规定

  生育津贴费用由生育保险支出,河北省2007年就建立了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分娩和产假期间可报销医疗费用和领取津贴。用人单位按费率为女职工缴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后可申领。

  三:津贴计算与申领流程,便捷高效服务女职工

  生育津贴以“参保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生育津贴天数”为标准,如顺产一孩津贴天数158天,月均工资6000元可领3.16万元。申领流程上,个人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维护银行账户信息,用人单位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审核,医保部门10个工作日内拨付,最快2至3个工作日到账。

  四:权益维护与注意事项,保障女职工合法利益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相关条款,不合理要及时修改。职工应妥善保存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权益受侵害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仲裁,维护自身生育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