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1
一、国家、省长期规划
(一)统筹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方式,采取“国家和省两级部署,国家、省、市、县四级应用”总体框架,集约建设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构建全民健康基础设施云,推动数字健康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支撑、服务注册、资源目录、门户管理等能力,开展应用评价,完善平台“建管用”评价促进机制。
(二)夯实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密码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及配套标准规范要求,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监管权和行政执法权。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及商用密码应用等基础安全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为重点,落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设备相关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三)开展互通共享攻坚行动
以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为抓手,建立居民以身份证号码为主、其他证件号码为补充的唯一主索引,推动“一码通用”。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基于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省级影像云存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检查检验数据智能、高效、融合、经济的存储和传输。国家和省级建设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索引库,地市级及县级建成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相衔接的全量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库,依托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保障网络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推进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跨省查询。
(四)推动智慧医院示范建设
基于医院信息平台整合医院内部信息系统,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推进医疗数据统一管理,加快临床诊疗无纸化进程。鼓励应用临床诊疗辅助决策系统优化医疗服务场景。优化门急诊就医流程,推进院前与院内急救无缝衔接。支持各地探索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入口。推动提升中医医院智慧化水平,鼓励智慧中药房建设,提高中医药数字便民服务能力。
二、我市今年工作要点
(一)优化健康信息服务
实施数字影像云工程,统筹推进医检互认系统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调阅互认。优化市级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探索向居民本人提供实时授权查询服务。进一步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系统功能,拓展服务事项,提高群众的办理效率。
(二)激发数据要素价值
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标准贯彻落实为抓手,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挖掘数据应用场景,促进医疗健康数据共享应用。推动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辖区内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于平台,开展垂直系统的标准化改造,进一步推进电子病历、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等业务系统的整合融通。
(三)筑牢网络与数据安全屏障
持续推进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各级医疗机构接入,力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态势感知和API溯源分析接入率达到100%,强化常态监测,守牢安全底线。全面开展突出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分类制订防控化解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建立台账,对账销号。
(四)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行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办法》,抓好督导核查,稳步推进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医院部署建设的信息系统要兼容国产操作系统软件、国产办公软件、国产杀毒软件。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管理软件和底层操作系统倡导使用国产软件,做到不下载、不安装、不使用盗版软件,确保医疗健康健康大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已定级备案网络的安全性进行检测评估,其中第三级或第四级的网络应委托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涉及1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网络应至少三年开展一次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新建的网络上线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性测试,投入使用应依法依规开展等级保护备案工作。切实提高卫生行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为卫生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加快推动数字影像云工程
在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调阅互认基础上,统筹推进医检互认系统建设,拓宽系统使用范围。推进条件成熟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入市医检互认系统,实现全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数字影像的调阅互认。按照省卫健委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落实我市医检互认系统运营方案。
(三)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统筹集成部署、统一信创网络管理、优化系统信息协同共享、完善数据信息安全保障原则,基于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需求,一体化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业务整体协同服务体系,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功能应用。
(四)做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治理工作
医疗健康数据采集应用被纳入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指标体系。按照《关于加快推进 2024 版标准数据治理上传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加大数据上传工作推进力度,采取日通报工作机制,减少数据项“缺、空、漏”情况,提高监测期内市域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率及上传至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整体数据质量评分。我市目前在全省数据治理工作中排名第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