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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省直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拟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5-05-10


    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对2024年度省直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拟评价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医保协议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 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评价办法>的通知》(豫医保中 心〔2024〕30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开展 2024年度省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豫 医保中心〔2025〕1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 开展2024年度省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评价的通知》相 关要求及《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024年度)《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2024年度)约定,现将拟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 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共 7天。

  受理电话:0371-8659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