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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保基金结算改革:即时结算全覆盖,赋能医药行业发展

2025-03-15


        山东省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结算工作,将其视为提升医药机构发展潜力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的关键策略。今年1月22日,省医保部门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推进即时结算改革,以优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提高结算效率。

  一、因地制宜,全面推行即时结算

  为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山东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了两种即时结算模式。一是滨州作为国家“即时结算”试点城市,将月批量申报拨付提速至按日申报拨付,通过增加拨付次数,将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的结算周期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T+1”个工作日。二是济南、青岛等其他17个统筹区,则采用优化传统结算方式,通过最大限度压缩月结算周期,依托智能审核平台快核快审,实现当月申报、当月结算。整体医保结算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2月份这17个统筹区已经拨付了当月申报的99.93亿元医保费用。这标志着山东省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实现全覆盖,提前完成国家局任务目标。

  二、加强沟通,明确“业务流”、“信息流”和“资金流”

  在推进即时结算过程中,山东省医保部门注重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交流。通过医保数据工作组、政策宣讲进机构等方式,向医疗机构讲解即时结算政策,并做到了三个明确:

  明确“业务流”:通过“拨审并行”和“快核快审”两种方式,实现审核与结算的有效衔接。同时,落实特例单议等工作机制,确保结算科学有效,并与现有支付方式改革做好衔接。

  明确“信息流”:通过信息系统贯通和医保端流程再造等措施,让信息流动、数据跑腿。在医院无感的情况下打通即时结算流程,形成与“业务流”相一致的“信息流”。

  明确“资金流”:通过增加拨付次数、大幅压缩回款周期等举措,为医疗机构持续注入流动资金,真正减轻其垫资压力。

  三、推进“直接结算”与“同步结算”,助力医疗保障体系构建

  在医保基金结算改革过程中,山东省还全力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的“直接结算”和与商保等的“同步结算”。

  直接结算:自2021年起,山东省制定实施方案,搭建全省药械结算监管平台,全力推进集采货款直接结算工作。截至2024年底,集采药品耗材货款直接结算已全覆盖,累计直接结算企业货款355.5亿元,覆盖2718家公立医疗机构,惠及2471家医药企业,平均回款周期27天,切实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

  同步结算:为协助构建“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山东积极推进与商业保险、工会互助、慈善捐赠等“N”主体的同步结算工作。开发了医保商保一体化平台,并建立全程监管机制,确保安全共享。目前全省16市均实现了医保、定制型商保“一站式”同步结算,惠及511.22万参保人,累计报销13.34亿元。这一举措有效降低了群众垫资理赔的经济负担,提升了就医报销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内容来源国家医保局。